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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 中小学区聘教师第三批8人招考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8 09:57:30

为逐步解决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紧缺的现象,顺利完成园区区聘教师招聘计划,经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批准,经园区社发局、人社局研究决定,新港园区再次面向社会和新港园区实名制代课教师以及开·铁区移交的6名区聘教师公开招聘小学区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性质及岗位

(一)招聘数量:面向社会招聘小学语文教师2名,小学数学教师4名,面向新港园区实名制代课教师以及开·铁区移交的6名区聘教师招聘小学语文教师1名,小学数学教师1名,合计小学区聘教师岗位8个;

(二)人员性质:区聘教师;

(三)招聘岗位:详见《新港(物流)工业园区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区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委托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全权负责此次招聘考试、面试工作,根据岗位需求进行公开招聘。招聘的人员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方可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面向社会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及身体条件;

3.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全日制专科;本科或以上学历;

5.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即1981年9月1日(含)至2003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

(二)面向新港园区实名制代课教师以及开·铁区移交的6名区聘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及身体条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

4.新港园区实名制代课教师以及开·铁区移交的6名区聘教师应聘人员不受年龄限制,但三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截止日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流程和方法

(一)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公告

各中心学校、各直属学校(幼儿园)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专项公开招聘相应事项传达,公开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条件等,确保相关人员全部知晓,同时在黄石人才网http://www.hsrcsc.com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将报名材料(个人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应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本人近期一寸电子版登记照及填写的《招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发至邮箱81772670@qq.com,网上报名即可(邮箱标题名称备注为“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识别码”)。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园路100号市统计局院内,咨询电话:0714-6286325),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3.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或重新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缴费

报名考试费用每人100元。考生提交报名资料后,由工作人员确认告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行缴费,报名费转至黄石市人才市场支付宝账户:

 

付款考生缴费时须注明考生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招聘除应聘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5.领取准考证

报名且缴费成功者,由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7∶30。

(2)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8日9∶00至10月15日17∶30。

(3)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0月9日9∶00至10月15日17∶30。

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与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联系,咨询电话:0714-7891056。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新港园区实名制代课教师以及开·铁区移交的6名区聘教师,只采用笔试方式。

1.笔试。笔试卷面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120分,教育学、心理学占30分。具体笔试内容为: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现行的初中教材为主,高中教材为辅。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内容为中师教材。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初步定于2021年10月17日举行,具体日期另行公告。为实现竞争择优,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考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研究后提出申请意见,通过黄石人才网公示。

2.面试。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岗位信息表》中招聘人数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面试前由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五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无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执行最低6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3.考生成绩计算与查询

(1)面向社会考生成绩计算

①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笔试满分为150分,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2/3)×40%=笔试总成绩。

②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根据需要另行确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2)面向新港园区实名制代课教师以及开·铁区移交的6名区聘教师考生成绩计算

新港园区实名制代课教师以及开·铁区移交的6名区聘教师以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计入总成绩。

(3)考生总成绩查询:考生总成绩可登陆黄石人才网查询。

4.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若出现同分情况,则以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5.公示及备案

黄石市人才市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黄石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新港园区社会发展局(教卫局)、新港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黄石市人才市场可根据需要递补。

五、录用

1.拟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资不低于3500元;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新港园区(原阳新县或开·铁区移交2014年县(区)聘实名制代课教师)实名制代课教师,必须书面承诺主动放弃以后由新港园区组织的实名制县代课教师定向招考转公办教师考试资格,才能录用。

3.录用区聘教师由新港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港园区社会发展局(教卫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与由新港园区教卫局签定《劳动合同》,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参照同类型新入职在编公办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按照园区规定的标准享受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和比较绩效工资。在聘用期内工资调整参照在编公办教师工资调整政策执行,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凡在考前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黄石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工作任一环节,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八、本公告由园区社会发展局、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社会发展局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二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下载:附件1:新港(物流)工业园区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区聘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下载:附件2:2021年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中小学区聘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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