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水电集团)成立于1993年,是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1.06亿元,履行长江委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职责。
长江水电集团业务范围包括对水利(水务)、水电、新能源、生态环保、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运营;工程勘测、规划、设计、监理、咨询、评估、技术研发;移民综合监理、咨询、评估、研究;涉水资源资产评估;节水评价;绩效监测与评价;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与房屋租赁;水文化及旅游产业的策划、投资、开发;工程、货物、服务招投标代理及服务;工程机械、监测仪器、水处理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租赁、代理等。
长江水电集团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5家,委属、集团公司管理事业单位1家,参股公司8家。累计对外投资近30亿元,投产电站权益装机容量约30万千瓦,资产总额76亿元,是水利行业规模较大的国有综合性企业集团。公司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千人,取得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600余人;持有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职工600余人次。取得有关设计、监理、咨询、招标代理等资质15项,其中9项为发改委、水利部、建设部等国家部委颁发的甲级资质证书。
目前,长江水电集团正致力于依靠自身的技术、管理、人才和资源优势,坚持“立足水利水电,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人才为根本,以信誉求发展”的宗旨,认真履行长江委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责,逐步向以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的投资开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全过程为一体,以资本运营和技术创新为两翼的目标发展。
扬子江工程咨询公司、长江委工程建设监理中心、长江工程勘测设计公司是长江水电集团的分公司;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长江生态(湖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长江水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拟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38人(校园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宁缺勿滥。
(二)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79号)、《水利部人事司关于规范水利部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事综〔2015〕21号)和长江水电集团《关于规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制度(修订)》(长水总﹝2018﹞100号)执行。
(三)校园招聘采用面试和考察相结合方式,通过在线心理测评、现场面试,考察应聘人员心理健康与性格潜能、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结合应聘人员平常一贯的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设置校园招聘岗位26个,招聘人员38人。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等详见《长江水电集团2021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对象为2021年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2.掌握所任岗位的业务与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3.有奉献精神,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注重效率;
4.有一定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和办公自动化系统;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
应聘人员应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并在毕业时能顺利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各招聘岗位的具体学历层次要求见招聘计划。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毕业时除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因答辩等原因需延迟报到人员,最晚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毕业证,并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将不予录取。
2.所学专业
应聘人员参加相关岗位的招聘时,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所对应的学历层次的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3.年龄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25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0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2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课题研究经历或取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有授权发明专利,年龄可放宽3周岁。本科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在招聘计划中对年龄已明确标注的,按照计划执行。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心理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一)信息发布通过长江水利网(http://www.cjw.gov.cn)、长江委信息网(http://10.6.83.46)、长江水电集团网站(http://www.crhdc.com.cn/)、高校校园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30日。
报名咨询电话:027-82926429/82927742。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提供:
(1)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和近期一寸白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
(2)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校方核实盖章的学科总成绩扫描件;
(5)《长江水电集团2021年度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6)硕士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如有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需要提供扫描件;
(7)需要放宽年龄限制的应聘者,需另外提供从事科研项目获奖证书扫描件及有效证明。
上述第(1)至(5)项为报名应聘的必备材料。请登陆cjsd.psyc.work,进行注册后直接上传报名材料。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心理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长江水电集团指定的在线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满分为10分,设置合格线6分。心理测评按照20%权重计入测试总成绩。
(四)资格审查
长江水电集团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用人单位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已通过心理测试合格的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招聘博士的岗位除外),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招聘名额。
(五)现场面试
参加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江水电集团网站上公布,现场面试的时间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前应聘人员需要带网上提交资料的原件,接收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审核有效证件原件),并签署真实性承诺。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防疫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要求,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也可进行网络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态举止、沟通表达、自我认知、临场应变、冲突处理、合作意识、压力应对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及个性特征。
面试计分规则: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测试总成绩计分规则:
测试总成绩=心理测评成绩×20%+面试成绩×80%
用人单位根据上述计分规则,对应聘人员的测试总成绩进行汇总、计算和排序,测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用人单位按照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于招聘岗位的学历层次、专业要求相近的,可由用人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意愿和招聘岗位要求,按照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在应聘人员范围内进行调剂。
(六)体检
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核合格人选在长江水电集团所属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测试总成绩的名次顺序递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社部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七)考察
根据测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长江水电集团采取适当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了解核实拟聘用人选的基本情况、在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专业能力情况等。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有严重的违纪行为或犯罪前科,或正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经人事部门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八)研究决定
长江水电集团所属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并将聘用人选名单报长江水电集团审批同意后开展公示、实施聘用。
(九)公示
按照《水利部人事司关于规范水利部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事综〔2015〕21号)规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电集团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拟聘用岗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毕业院校、专业等。
凡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发生考生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确定是否按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
对于拟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长江水电集团先签订《三方协议》,待正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五、后续管理
(一)劳动关系。集团分公司聘用的人员,由长江水电集团与应聘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合同到期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决定继续聘用的,报集团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子公司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由子公司自行签订并报长江水电集团备案。
(二)试用期管理。应聘上岗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不少于3个月。试用期间,享受应聘岗位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三)薪酬福利。应聘人员到岗后,薪酬福利按所在单位的有关制度执行。
六、相关事项
(一)长江水电集团2021年校园招聘分秋春两季进行滚动招聘,秋季完成主要招聘计划,春季对剩余未完成招聘任务的岗位进行补招。对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较少、难以形成竞争局面的招聘岗位,可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或调整聘用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
(二)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应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长江水电集团2021年校园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将通过长江水电集团网(http://www.crhdc.com.cn/)动态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次招聘不安排补考,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测试的,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体检费用由长江水电集团所属用人单位承担。
七、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长江水电集团监察审计部、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
长江水电集团监督组织:监察审计部
监督举报电话:027-82927253
上级监督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局
举报电话:027-82820348
报名材料投递网址http://cjsd.psyc.work,二维码地址:
1、长江水电集团2021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