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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襄阳谷城县公开引进高中(职高)教师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7 15:44:51

为满足高级中学用人需求,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县委编委批准,2020年决定公开引进高中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单位、人数、资格条件

引进的具体单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度谷城县公开引进高中(职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9年7月及以后出生);

6、报考高级中学岗位(不含职高)应具备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合格证书、普通话证书)。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后考证”,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考生,可放宽至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精神,其中,2020年6月30日到期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仍然有效。

7、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8、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引进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在校学生;

5、已在谷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引进方法及步骤

本次公开引进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引进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1日18:00止(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

3、有关要求。报名者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2020年谷城县公开引进高中(职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大学阶段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有效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rar)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报名邮箱:75333158@qq.com,联系电话:0710-7338417 ),邮件名格式统一为“谷城引进高中教师+姓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无法联系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4、现场报名地点。谷城县教育局五楼人事股(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219号),受理人员:李翔,联系电话:0710-7338417。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严格按照引进公告中确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报考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重点核实: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反映主要学术成果和重要奖励等资料。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结束后,县教育局通过谷城县政府网发布《2020年谷城县公开引进高中专任教师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3、当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设定面试成绩75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在具备资质的县级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

(六)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选岗。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组织各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选岗。

四、聘用和管理

(一)拟引进人员公示。县教育局按规定的程序,确定拟引进人员对象,报县人社局审定后,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引进纪律的,取消引进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上报引进结果,县人社局对拟引进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三)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报到上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五、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引进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在体检等环节发现考生为感染者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谷城县教育局,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二)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7338401。

(三)本次引进人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10-7338417。

附:1.2020年度谷城县公开引进高中(职高)专任教师岗位表

 2.2020年度谷城县公开引进高中(职高)专任教师报名表

 3.2020年度谷城县公开引进高中(职高)专任教师岗位分布表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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