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根据湖北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全力拓岗扩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随州市人社局办公室《关于全力拓岗扩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随人社办发〔2023〕34号)文件精神,县人社局决定开发15个城镇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
公益性岗位范围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
三、岗位期限
公益性岗位设置期限不超过3年。
四、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报名地址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携带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低保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到随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B25号窗口报名。
六、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4日至8月30日。
七、资格审核
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认定。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是否有单位参保缴费记录,是否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包括股东),是否正在享受其它就业创业政策,是否存在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其它情况。
八、公示安置
根据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需求,经双向选择,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会同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予以安置。
咨询电话:3339444
原始标题:随县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 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suixian.gov.cn/zwgk/zc/qtzd/tzgg/202308/t20230825_1135901.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