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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十堰市张湾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8 12:04:08

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笔试成绩已公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到低按1: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对放宽至1:2比例开考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均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8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具体安排如下:

8月10日上午:A01、A02、A03岗位

8月10日下午:A03、C01岗位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十堰市车城路52号张湾区教育局317室(人事股办公室)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前往审核,逾期视为放弃。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依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按招聘公告《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3年国外、境外留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待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后(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再向审核单位提交原件复核。

4.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经资格复审,若招聘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四、特别提醒

资格审核贯穿考录工作全程,请每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认真、细致、全面阅读本公告,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如实提供所需证件资料或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五、相关事宜

1.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因特殊原因,可以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附件4)。

2.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并按要求线上或线下提交《自愿放弃声明》(模板参照附件5)。

3.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719-8619556。

附件:

1.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资格复审确认表

3.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诚信承诺书

4.委托书

5.自愿放弃声明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湾区教育局

2023年8月8日


原始标题: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wxww.net/show-13-206989-1.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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