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检验技师1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临床检验技师1名。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记录;
(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服从卫生院管理和安排,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及团队协作意识;
(四)临床检验专业毕业并具有相关专业培训学习经历1年以上。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备2寸彩色登记照两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
3.所有学历毕业证及相应执业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PDF版)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简历。
(二)报名时间
2023年8月3日8:30起至8月10日17:30止。
(三)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进修实习结业证,于2023年8月10日17时前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与上述材料清单中所有表格(含本人手写署名)及证件(复印件)交至恩施市板桥镇卫生院办公室。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考试、体检、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应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诚信报考。
五、考试安排及要求
(一)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卫生院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根据院长办公室意见,可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保留该岗位。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择优选聘。
(三)参加笔试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将进行身份核对。
(四)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到指定地点抽签候考,面试开始后过号未到的视同自动放弃。
(五)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经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后,在网站进行公示。
(六)公示期结束后进入体检程序,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经确认后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录取后一周内到院办公室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待遇
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享受试用期所在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恩施市板桥镇卫生院现行工资分配方案核定待遇。
七、其他要求
(一)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虛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恩施市板桥镇卫生院
2023年8月2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