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宜城市委编办关于核准2023年度用编计划的函以及《2023年宜城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宜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30名。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宜城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公告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④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⑥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①现役军人;
②全日制高校在读的毕业生;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④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⑤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
招聘。
(二)开考比例。笔试、面试开考比例见《岗位表》。达
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相关要求。
①年龄要求。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各招聘岗位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中的“报
考条件-年龄”一栏要求为准。
②学历等证件要求。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名(有双学位的)。
③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以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确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宜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ycrsksw.org.cn/)进行。
2.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日9:00至2023年8月11日17:00。报名窗口于2023年8月11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报名办法
⑴考试报名通过宜城市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如果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应在2023年8月1日9:00至2023年8月11日17:00期间登录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如考生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⑵报考人员必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⑶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号,此报名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和缴费是否成功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见附件2)。
4.网上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8月1日9:00至2023年8月12日17:00。网上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请登录宜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ycrsksw.org.cn/)查询(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见附件2)。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5.缴费方式及时间
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次50元。本次笔试合计100元/人。
缴费时间:2023年8月1日9:00至2023年8月13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发送“姓名+报名号”申请加入QQ群671012043(2023宜城卫生事招笔试缴费群),进群后及时查阅群公告,笔试缴费相关信息在群内发布,缴费时请务必在“添加备注”中填写“姓名+报名号”,没有备注的视为无效缴费,请及时关注缴费平台是否有退款信息。缴费期间如遇其它问题可咨询0710-4210139。缴费成功后请登录宜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ycrsksw.org.cn/)打印报名表(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见附件2),报名表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6.笔试准考证开始打印时间:2023年8月15日9:00。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宜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ycrsksw.org.cn/)打印准考证。
7.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①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②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加分。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
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服务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经审核合格并按程序公示后,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3年宜城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见附件3),于2023年8月1日9:00至2023年8月11日17:00期间到宜城市人事考试院考务股(宜城市北街25号三楼)办理笔试加分手续,签订加分登记承诺书(附件4),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联系电话:0710-4210139。
3.笔试成绩通过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人社部门将根据考试的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并予以公告,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表》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有考生弃权,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开考时因考生缺考,导致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得聘用。其他面试合格线为65分及以上。
2.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2023年度宜城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50元。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另行通知,请关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
3.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4.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
5.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四)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2.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加分项;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体检由宜城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考生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五、公示及备案
(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反映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或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确需递补的,应报经人社部门批准后,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对递补的人员要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向市人社局上报招聘结果并审核备案。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后予以备案;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1年试用期,具体详见《岗位表》中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其他要求”),服务期起始时间从与聘用单位签订第一份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
七、其他事宜
1.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务须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考试公告和相关通知,切勿错过考试时间。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咨询0710—4212050。
3.网上报名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0710—4217121。
宜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2023年宜城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宜城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步骤.doc
附件3:2023年宜城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
附件4: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加分登记承诺书.doc
原始标题:2023年宜城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crsksw.org.cn/article/ShowArticle.aspx?ID=191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