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夷陵区教研中心学科教研员队伍建设,优化教研员推荐选拔,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夷陵区教研中心工作需要,经区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特发布本招聘公告。
夷陵区教研中心2023年学科教研员招聘岗位4个:小学英语教研员1名,中小学体育教研员1名,中小学信息技术教研员1名,初中化学教研员1名。
全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且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男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在中小学教学一线任教8年及以上。
(二)专业水平和能力条件
1.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能力,在全区同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名师;
(2)市基础教育“1+1+N”学科中心组成员或区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
(3)近五年,在区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活动中曾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教学质量名列全区同学科前茅。近三年来本学科教学质量至少有一年为A等且不能有D等及以下等次(中心学校教师以进入中心学校之前最近三年的教学质量来考核);
2.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能力。曾主研或参研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且已经结题,或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发表过学科教科研论文1篇及以上;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有至少一年及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干部正职经历,或曾担任学生数1000人及以上学校相应学科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及以上管理职务。
(三)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近3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3年当年出勤率有低于90%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以上所有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考核、考察、调用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10.gov.cn/)发布夷陵区教育局2023年学科教研员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公开招聘报名由本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公章)后报名。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
应聘者在现场报名确认时,须按材料清单(见附件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查后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名办法:
1.线上钉钉预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7日17:30止,报名者通过钉钉线上将报名表(附件1)图片传教研中心张立平(13487254048)或向富民(13886737798)。
2.现场确认报名: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9日(8:30—17:30)。现场确认报名时须提交纸质报名表(附件1)及附件2所要求的相关纸质证明材料。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区教研中心811室(区民政局办公楼8楼),联系人:姚太元(13886669855),张立平(13487254048)。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教研中心负责,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计划招聘职数与符合报名资格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低于1∶3则上报区教育局审定是否保留该岗位计划。
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综合考核
此次招聘综合考核分业绩考核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业绩考核40分,面试60分。
1.业绩考核。主要考核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即可(见附件3)。
2.面试。结合招聘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要求,现场进行学科专业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与应变等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成绩运用。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考察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考察对象:(1)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综合表彰等次高者优先;(3)年龄小者优先。
(五)考察
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审核
区教育局对考察结果进行审核,若考察对象达不到岗位要求,则取消该岗位计划。
(七)公示
向社会公示审核通过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调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通知拟调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所有拟调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履行招聘工作职责及办理其他招聘事项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结果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核面试、考察、录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