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工资待遇
(一)招聘岗位:随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5名,交通警察大队5名,厉山派出所1名,新街派出所1名,洪山派出所1名,小林派出所1名,均川派出所1名。
(二)工资待遇:月工资待遇执行随县公安局核定统一标准,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 “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住房公积金)且每年随政策调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高中学历的,要求入职后半年内报读大专,并三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文凭;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随州市本地户口(含随州市各县、市、区);
(八)同等条件下,有驾驶证、政法院校类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学习、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九)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强。服从组织安排,能够适应外勤、露天、倒班制及阶段性的节假日加班工作;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下午5时。
报名地点:随县公安局522办公室(随县振兴路与民生大道交叉口南150米)现场报名,联系电话:3592522。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有驾驶证、政法院校类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三)测试
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三项,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费。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以及体检情况拟定聘用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聘用。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自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被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信息发布及其他
1、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为随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随县”)、随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信息,确保预留通讯方式准确无误。未在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
2、未尽事宜由随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原始标题:随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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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