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安排、注意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放弃。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20日(周四),上午8:30-11:00(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中心(十堰市白浪中路83号原地税分局大楼)一楼大厅。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2023年十堰经开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确认表》(附件2);
2.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十堰经开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按招聘公告“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鉴定,以学信网查询为准。
4.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三)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前述证件资料齐全,还需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附件1:2023年十堰经开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附件2:2023年十堰经开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确认表.xls
附件:附件3:应聘十堰经开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doc
原始标题: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ygxq.gov.cn/xxgk/zc/qtzdgkwj/tzgg/202307/t20230718_4273438.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