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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昌远安县教育局教师引进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暨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5 11:05:09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2023年远安县教育局教师引进公告》,此次教师引进报名已于7月7日17:30截止,经教育局初审同意,现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暨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共31名(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及考试通知书办理

  (一)时间:2023年7月19日8:30-12:00、14:30-17:30。

      (二)地点:远安县教育局415室(东门路7号综治中心);

  联系人:陶老师;联系电话:0717-3813591。

  (三)人员范围: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考生携带以下资料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资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审合格办理考试通知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料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1)个人简历;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本人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关《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定证书;

  (5)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或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6)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

  三、组织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科技楼。

  (二)考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已领取考试通知书人员。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不组织笔试,直接组织面试,面试比例不足1:3的岗位,降低开考比例,全部进入面试。考试方式为说课和答辩,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说课10分钟,分值60分;答辩5分钟,分值40分)。考生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成绩当场宣布。考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线为75分,低于考试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程序

  1.进场。7月20日8:30,参加考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考试通知书原件进场,到报到室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然后到候考室签到,配合工作人员查验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9:00前未签到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2.抽签。9:00,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学习《考生须知》,分岗位抽取考试顺序签并登记,考生分学科按所抽的顺序号依次就坐等候。

  3.抽题。命题结束,每个岗位考试顺序号为1号的考生,抽取考试试题并签字确认,同岗位考生使用同一套考试试题。

  4.考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备课40分钟后到考试室依次进行说课和答辩。

  5.听分。考试完成后,考生在指定地点等候,按通知进场听取考试分数。考生对最后得分签名确认后有序离开考点。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并在达到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时,遇到考试成绩并列的,则按说课成绩确定先后顺序,说课成绩和答辩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考生考试成绩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7月21日8:00,在远安县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

  七、关于递补

  拟聘用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本次参加该岗位考试且达到考试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公示聘用程序后不再递补。

  八、考试纪律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考试安排。

  (二)对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未携带规定证件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候考期间不得询问考试题目,不得随意进出,高声喧哗,去卫生间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迅速返回。自进入候考室至考试结束,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电子产品和通讯工具。答题结束后,须在指定地点安静等候听分,签字确认考试成绩后迅速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逗留,不得随意打听与考试有关的情况。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试期间,若感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四)考生应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

  (五)考试结束当天发布相关成绩和体检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电话畅通,以备及时联系。

  咨询电话:远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7-3813591

  联系人:黎老师 陶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717-3813562

  附件:2023年远安县教育局教师引进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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