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非执法岗位工作警务辅助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司机岗位2名
新媒体宣传、文案助理岗位6名
治安巡逻、视频巡控、社区警务岗位9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四)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五)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1月以前至1988年1月以后出生),司机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8岁(1975年1月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口吃、纹身、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者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身高不低于168cm,BMI(体重指数=体重kg除以身高m的平方)介于18-26之间;
(七)优秀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八)专业技能:
1、司机岗位: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A1驾照,5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有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在部队有驾驶经验优先。
2、新媒体宣传、文案助理岗位: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文案能力、理解能力、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和使用基础办公软件。对于新媒体宣传还应能对文案信息进行编辑处理,掌握新媒体终端软件应用,具有照像摄像技巧,能进行图片编辑、视频剪辑、PPT制作以及相关计算机软件的操作技术;对于文案助理需有较强的文字编写和公文写作能力,从事起草公文材料、宣传稿件等工作。汉语言文学、新闻传媒、传播学、广告学、新媒体专业及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3、治安巡逻、视频巡控、社区警务岗位: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了解基本的计算机网络知识,熟悉Windows操作系统,能熟练使用WORD文字处理软件、EXCEL电子表格等办公软件。同等条件下部队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目前正在从事辅警工作,或者从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职不满三年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查询招聘信息
应聘人员可登陆“平安青山”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21日 (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青山区祥丰路99号,金鹤园小区大门对面)。
3、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需持本人填写的《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平安青山”官方微信公众号招聘信息附件,未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不予受理),并按要求规范填报个人简历信息。
(1)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医保卡复印件各1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按本人已取得最高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打印)。中专学历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3)个人征信记录,凭本人身份证前往各银行网点自行打印;
(4)部队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
(5)需提供本人近期2寸蓝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
(6)已就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持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办理报名手续,发放准考证。
(三)政审
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报考资格、政治立场、遵纪守法等。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体能测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测试主要考察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和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为:
1、10米×4往返跑,标准小于或等于13.4秒;
2、立定跳远,标准大于或等于1.8米。
(五)体检
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
(六)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三天。公示期满后组织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
四、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
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拟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派遣到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工作。
薪酬待遇: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新媒体宣传、文案助理岗位月工资待遇5300元(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司机、治安巡逻、视频巡控、社区警务岗位月工资待遇3800元-4000元(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附件一、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咨询电话:见原文
联系人:俞警官 曹警官
原始标题: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通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Z1H6MH7760--6DpclHyZA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