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1.市中院。公开招聘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岗位代码060101);定向招聘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岗位代码060102)。
2.各县(市、区)法院。公开招聘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定向招聘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5分(含统筹定向岗位060103、060104、060105、060106)。
二、入围职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入围职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9:30。
2.地点:山西路4号十堰市人事考试院
四、职业技能测试形式及评分标准
1.测试形式。考试流程时长为30分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测试准备(限时10分钟)。(1)检查和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环境。操作系统为Windows系统,允许使用拼音和五笔两类常用输入法:微软拼音、谷歌拼音、搜狗拼音、搜狗五笔、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考生发现计算机软硬件环境有问题的,可向监考人员提出维修或更换。(2)登录测试平台。考生在登录界面输入二代身份号码和准考证号进入测试平台,并检查确认个人相关信息。考生发现信息有误的,应当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处理。(3)熟悉测试平台。为考生提供一次3分钟的模拟测试机会。在此期间,考生发现测试平台有问题的,可向监考人员提出维修或更换。
第二阶段:正式测试(限时15分钟)。考生有2次测试机会,每次时间5分钟,取最好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在此期间,考生发现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出现故障的,可以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等待处理,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讲话。经检查确有故障的,报主考官同意后,安排重新测试。
第三阶段:结果确认(限时5分钟)。考生完成测试后,测试平台将自动生成并反馈结果,由考生在测试终端确认。到达考试结束时间后,未确认结果的,系统将自动收卷并显示结果。
2.评分标准。以140个正确字/分钟为100分基准,40个正确字/分钟为60分基准,低于40个正确字/分钟的为不合格,按0分计;对高于40个正确字/分钟,低于140个正确字/分钟的,每多打一个正确字加0.4分,按此标准进行百分制折算;对超过140个正确字/分钟的,按100分计。例如:某考生打字速度为80个正确字/分钟,折算后其百分制成绩为60+(80-40)×0.4=76分;某考生打字速度为140个正确字/分钟,折算后为100分(具体参考附件2)。
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且考生排名并列导致总人数大于拟进入体检考察人数时,则由市中院统筹组织加试,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人选(例如:甲县法院公开招聘5人,第5名正好出现2人综合成绩相同,也就是2名考生并列第5名,此时需组织并列第5名的2人加赛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与报名时使用证件一致),考试当日请考生务必带齐并保管好以上证件资料,证件资料不全者禁止入场参加考试。如身份证缺失,必须提前在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驾驶执照、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2.请考生提前熟悉技能测试地点,于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5分钟后仍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业技能测试。
联系电话:0719-8105805 0719-8122602。
附件1:2023年法院系统雇员制招聘入围职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xlsx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