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现将本次招聘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一)笔试时间
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
十堰市第五中学(十堰市白浪东路36号),乘坐2路、9路、26路公交车,在白浪站下车即到。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十堰经济开发区综治中心(十堰市白浪中路83号原地税分局大楼)一楼大厅。
请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姓名、身份证号、考试时间、考点名称及地址等重要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人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考生亲笔签名的准考证领取委托书前往领取。
(二)考生应至少于笔试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前40分钟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请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有序进入笔试考点。迟到30分钟严禁考生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笔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迅速有序离开笔试考场及考点。
(三)考生应自觉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试期间考生须自备和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在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四)考生未按照笔试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考生需自带黑色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参加笔试,不得携带与笔试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的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关闭并取消闹钟)放置在指定的位置。考生若将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笔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预计将于一周内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网站。
咨询电话: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0719-8319360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0719-8319860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2023年7月7日
原始标题: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ygxq.gov.cn/xxgk/zc/qtzdgkwj/tzgg/202307/t20230707_4264908.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