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潜江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现将笔试加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加分项目
报考人员可按下列条件在笔试成绩中加上相应分数并按规定程序公开,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10分;2.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加5分;3.脱贫家庭及其子女加2分。
二、申报要求
1.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加分申报需提供由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建档立卡所在地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证明、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13日(8:30至17:30)
2.方式: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证明资料(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于规定时间报邮箱qjfyzzc09@163.com,文件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注意在邮箱信件中留下个人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话畅通,便于后期核实信息。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加分项。
3.公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和潜江市人社局将对申报加分的考生进行严格审核。潜江市人民法院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3天。
原始标题:潜江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笔试加分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jrsks.cn/qj/002/002002/20230710/565f0973-e876-445d-b046-c85e32f823a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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