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3〕2号)《郧西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等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体检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划定8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时间
2023年7月11日至12日。其中小学教师岗位(含特殊教育)考核对象7月11日体检,幼儿园、初中教师岗位体检考核对象7月12日体检。
三、地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
四、体检项目、标准和费用
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直接上交体检医院。
根据《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毒品检测纳入我市新招录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十禁毒办〔2021〕6号)要求,从2021年起,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毒品检测体检范围,检测费用自理,体检时直接上交检测机构。
五、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自备笔等文具。
2.参加体检考生须在体检当天上午7:00时前到郧西县教育局进行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引导,不得擅自行动。
3.体检前一天晚上不饮酒、不熬夜,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上应空腹,不喝水,不吃早餐。女生体检不宜着裙装,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近视者视力检查项目可戴眼镜。
4.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参加体检,不得请假、迟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和使用通信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参照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6.体检后,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核要求
面试资格审查时未上交学历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的,应上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0719—6221305。
附 件
1.郧西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体检考核对象
2.郧西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拟聘人员考察聘用自传表
3.郧西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拟聘人员政审考核表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郧西县教育局
2023年7月6日
原始标题:郧西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 教师公开招聘体检考核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icfHnghxRs_oL8ryBU_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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