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适应新时代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严把城市社区工作者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能力关、作风关,将热爱社区事业、热心服务群众、具备一定专业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选聘出来,现决定面向社会分两个类别公开招聘新江口街道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征信记录良好;
3.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电脑操作水平;
4.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松滋市本地户籍或常住人口。
(二)分类招考相应资格条件
岗位1:面向毕业两年以上人员招聘13人,资格条件为:年龄在40周岁(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40周岁,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不足两年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岗位2: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8人,资格条件为:年龄在35周岁(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招聘为社区工作者: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
4.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房头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居)务的;
8.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公平招聘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招录工作的;
9.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线下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流程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1.发布公告。2023年6月21日至7月10日,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线下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上午8:30至7月10日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新江口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党建办公室(302室),咨询电话:0716-6223646。
(3)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网页自行下载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户籍为松滋市外的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或房产证等能够证明本人在松滋市内常住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白底彩色登记照2张现场报名。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相关信息,由市民政局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3,将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资格。
4.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60%。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政策理论、社区实务等方面。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需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结合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成绩分数并列的,一并纳入复审范围,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
6.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7月下旬,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若招聘岗位比例结构范围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一并纳入参加面试人员范围。面试公告在面试举行之前至少7天发布。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专职社区工作人员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分40%。如有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放弃,造成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列达不到1:2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有考生人员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若有综合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将采用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
7.体检。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8.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核。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9.公示和录用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联合确定拟聘人选,经研究审定后,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民政局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7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
(3)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街道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最低服务期为1年(不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4)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队伍,公示录用结束后,征求考生意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岗位一取前6名考生、岗位二取前4名考生进入后备队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后备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参照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岗位管理。一年内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出现空缺,按岗位1、岗位2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考察、体检后纳入。
三、任职待遇
1.设置岗位等级。按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12级的等级序列,形成职业发展体系。
2.明确薪酬待遇。根据我市财力状况,比照当地上年度城市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按照在社区工作年限和岗位,合理确定人均薪酬水平。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金额占70%,与本人岗位等级相适应;绩效工资占30%,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对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社会专职工作人员给予职业津贴。按照助理社会工作师发放每月100元、社会工作师发放2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发放300元标准发放。
3.落实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发放工会福利,依法保障带薪休年假等各项权益。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此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2.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经过公开招聘录入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如为新江口户籍人员,按照其户籍地或居住地优先分配到所在社区工作,可根据社区空编情况适当调配。
5.未尽事宜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原始标题: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江口街道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zwgk.hbsz.gov.cn/31396/202306/t20230621/358265.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