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2023年远安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3年远安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公告》精神,现就我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暨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暨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岗位职数及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要求,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入围考生名单(资格审查入围考生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其考生纳入资格审查入围人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面试,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笔试成绩暨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6月9日上午8:30-12:00,14:30-17: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远安县教育局415室(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7号远安县综治中心)
联系电话:黎老师 陶老师 0717-3813591
四、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2023年远安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述学信网下载的备案表或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2寸照片1张;
7.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考生需按以上顺序将审核资料所需的复印件(A4纸张)整理成册。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原则上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审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到现场的, 经资格审查部门同意,可委托他人带齐资料到现场进行审核,但须提供考生本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主动放弃资格审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电话通知,不再另行公告);
4.本次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相关信息。招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
附件:1.2023年远安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暨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原始标题:2023年远安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暨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anan.gov.cn/content-206-690215-1.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