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蕲春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蕲春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见附件《2023年蕲春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不另发公告,直接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根据《公告》要求,笔试按各科目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缺考任意一科或任意一科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分组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地点:蕲春县特殊教育学校(蕲春县文昌大道256号)。
(三)资格审查分组(共579人)
2023年6月14日(共175人):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道德与法治、初中生物、小学体育、小学音乐
2023年6月15日(共199人):小学语文1、小学语文2、小学语文3、小学语文4、小学语文5、小学英语
2023年6月16日(共205人):小学数学1、小学数学2、小学数学3、小学数学4、小学数学5、小学美术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须在审核现场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符合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6.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面试通知书领取
另行公告。
五、面试费用
每人50元,资格审查合格现场缴纳。
六、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1.必须由考生本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2.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本次面试资格,并记录在案。
3.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4.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县培训考试中心或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县培训考试中心或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招聘主管单位联系电话:0713-7222619。
附件:2023年蕲春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原始标题:2023年蕲春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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