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和《关于开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的实施办法》(溪人才〔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岗位空缺和教育会计工作业务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24名、教育会计5名(全额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24名、教育会计5名。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要求
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不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各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
持有相应中职或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效期内的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可以报名,教师资格证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具有相应学段学校教师岗位和教育会计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本县在编教师;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公告及报名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uxi.gov.cn/或http://rczx.rzv5.com/)进行。
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报名完成后在报名界面将报名表下载保存,资格复审环节需要提交纸质版报名表。
(三)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8∶30至6月15日17∶3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3日9∶00至6月15日20∶30。由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疑问,可直接与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19-2731147)联系。
6月15日17:30以后,报名系统准时关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广大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报名,不要在临近注册报名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6月13日8∶30至6月16日17∶30。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缴纳笔试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进行线上缴费(手机提示扣费成功即可,不要重复缴费)。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6月23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后续的面试、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均需持有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3份)。
5.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先报名缴费,可于2023年6月24日下午2:30--5:30到竹溪县教育局204室(地址: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1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报名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条件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周六)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要求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拟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培训。
2.笔试总分为100分。
3.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确需保留的急需紧缺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量或予以取消,对被取消岗位的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资格审查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拟聘用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至1:2。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以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19-2731147)通知为准。
(二)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附资格复审合格人选名单)
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80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2.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心理健康、体育岗位的教师,面试采取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政治素养、语言表达、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无学生讲课内容为湖北省统一的人教版普通高中教材高一年级下学期内容(其中心理健康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无学生讲课时限为10分钟(其中体育岗位加试专业技能展示,时间延长至12分钟),备课时限为30分钟。无学生讲课面试课题于面试当天相应时间段候考准备前,由相应学段和学科1号考生从备选考题中随机选定一个教学课时作为面试课题。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2)报考计算机基础、作物生产技术、电子商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岗位的教师,面试通过现场实操(含实操讲解)和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
(3)报考教育会计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总分: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及教育会计招聘面试总分为100分。
5.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只准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不得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三)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遇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进行笔试加试,择优录用。
2.政策性加分
(1)政策性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7月31日。
(2)办理政策性加分手续
符合申请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持《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年度考核表、期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3年6月24日下午2:30--5:30到竹溪县教育局204室(地址: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1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2023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
本人因事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附件4)。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3)上述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4)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http://www.zhuxi.gov.cn/)。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七、考察、调档审核
考察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对在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受过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的,或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均视为考察不合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通知考生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选岗、公示和录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考生依据招聘单位所设岗位和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竹溪县人社局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竹溪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服务期内,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其中,符合溪人才〔2022〕3号文件人才引进政策的高学历层次人才,享受相应生活补贴、住房保障等优惠政策。
九、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由县纪委监委对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政策、程序、结果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十、其他事项
1.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自然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19-2731147),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其他未尽事宜由竹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719-2731147 (县教育局)
0719-2721750 (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19-2726202 (县纪委监委)
附件1:2023年竹溪县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及教育会计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原始标题:竹溪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及教育会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uxi.gov.cn/xxgkxi/zc/qtzdgkwj/tzgg/202306/t20230602_42444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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