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3月27日《2023年罗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和要求,2023年罗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和现场签约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公告要求,各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招聘会现场考试的,按实际招聘人数)和现场签约情况,确定付宵等25名考生进入体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2023年6月7日
(三)体检地点:罗田县人民医院六楼体检中心。
(四)体检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6月7日上午8:00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2寸彩色照片在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体检中心集中,统一进行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
3、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并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考生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6、体检结束后,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领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联系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确认是否需要复检,体检合格考生不予通知。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但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7、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或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严禁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8、参加体检考生须交纳体检费(不含复检费)。
9、进入体检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
附件:2023年罗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表.xlsx
联系电话:0713-5055809(中共罗田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0713--5070083、5070002(县人社局事业股)
0713--5058256(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老干股)
0713--5059762(县人民医院人事监察科)
0713--5058517(县万密斋医院人事监察科)
0713--5052095(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监察科)
0713--5052898(县妇幼保健院人事资源科)
原始标题:2023年罗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jnVa8BikjpAZU4VKI1N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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