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请人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点确认、审核通过,现将2023年春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联系汉阳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27-84463018。
公示期结束后,将进入审批认定、证书制发等程序。请申请人于2023年6月12日起(工作日)到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新北路125号)三楼E33号窗口,凭本人身份证(代领凭双方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要邮寄服务的可直接在工作群内扫码填单。
《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申请人已认定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请妥善保管,并按要求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内。
领证地点交通指引:(一)地铁路线:办事群众可乘坐地铁6号线至国博中心北地铁站,由D出口上至地面,右转70米即到;(二)公交路线:办事群众可乘61路、559路、580路、704路至鹦鹉大道四新北路公交站下车,沿鹦鹉大道往国博中心方向步行约200米后按道路交通指引牌方向直行即可到达。(三)自行驾车或乘坐出租车辆的办事群众可通过百度地图搜索“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定位,按导航路线前往。
附件:
附件1.汉阳区2023年春季初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pdf
附件2.汉阳区2023年春季小学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pdf
附件3.汉阳区2023年春季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pdf
原始标题:汉阳区2023年春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hanyang.gov.cn/zwgk_38/zc/qtzdgkwj/tzgg/202305/t20230525_2205831.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