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73名体检对象(见附件1)。
宜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管理岗”岗位(岗位代码:14205012004002002)招聘计划1个,入围体检考生覃槚琪(准考证号:1142050301508)因个人原因放弃,王博雅(准考证号:1142050302010)递补入围体检。
宜都市聂家河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岗位(岗位代码:14205012009009001)招聘计划1个,入围体检考生熊家静(准考证号:5142050700124)因个人原因放弃,李龙行(准考证号:5142050700220)递补入围体检。
二、体检相关要求
(一)报到时间
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7:10
(二)报到地点
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219号),报到集合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按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确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报备。
(三)注意事项
1.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近几天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妊娠生产期考生应在体检时及时告知体检医生。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每人预备600元(电子支付,由体检医院收取,具体以医院实际收费为准,不含复检费)。
3.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从报到至体检结束,考生除支付体检费用时可在监督员的监督下使用手机外,其他情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必须关机装袋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违者按违纪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同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4.考生不得擅自向体检医疗机构打听或领取体检结果。体检后,对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由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考生进行1次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宜昌市外考生在体检结束当天不要离开我市,第二天中午12:00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方可离开。
5.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可在报考同岗位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公告)。
三、考察相关要求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联系考生确定。本次统一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
(二)注意事项
1.考察主要采取到所在单位(或学校、居住地)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考生要对照考察内容及要求,如实全面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提前准备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有关内容可参考附件2)、无犯罪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失信被执行记录及考察组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并协助考察组做好各项考察工作。
3.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可在报考同岗位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公告),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未尽事宜按照《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0717-4837174,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原始标题: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xxgk.yidu.gov.cn/show.html?aid=8&id=166288&depid=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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