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5日。
2.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籍)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
现场报名地点:宜都市妇幼保健院住院部3楼人事科(宜华大道100号)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格等有效材料进行审查,并贯穿招聘全过程。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及地点:5月26日,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康复楼六楼会议室。
2.考试采取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遇综合考试成绩相同而录用职数不足,则组织加试,加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加试后,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3.面试当场公布分数,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统一在本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医院班子会议讨论确定拟聘录用对象,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递补
若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等情况,由医院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递补录用。
(六)录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用工问题的,由医院人事科组织签订相关的合同。
护理岗位综合成绩前四名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综合成绩第五名至第十名与宜都市天力劳动和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康复岗位综合成绩第一名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综合成绩第二名至第五名与宜都市天力劳动和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检验岗位综合成绩第一名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它说明
(一)应聘人员添加招聘QQ群:667817698,以便接收招聘相关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未按时、未按要求参加公开招聘各环节的,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资格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部分岗位受宜都市天力劳动和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发布相应的用工要求,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为宜都市妇幼保健院。
(四)公告中有关政策及未尽事宜由宜都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17-4836368
监督举报电话:0717-4830803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