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新港园区所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人员名单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各招聘岗位拟进入体检人员详见《2023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新港园区所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面试、总成绩一览表》。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三、有关事项说明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黄石人事考试网有关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
附件:2023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新港园区所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面试、总成绩一览表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原始标题:2023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新港园区所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srsksy.com.cn/zxgg/202305/t20230522_10164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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