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精神,现将我市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详见《2023年利川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地点:利川市人社局五楼大会议室(利川市公园路13号)
三、应提供的材料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与岗位资格条件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复印件)。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相关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相关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二)定向招聘退役士兵、“三项目人员”、军人配偶由资格复审组织单位统一到相关部门核实定向招聘身份,必要时请考生予以配合。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规递补。市人社局分别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市人社局。递补期间,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由市人社局依规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
(二)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向市人社局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捺印)、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依据市人社局的记录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其应聘人员笔试卷面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须分别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资格复审完成后,将组织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在中国利川网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21〕7号)、《关于做好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2号)和《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2023年利川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