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第二次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逾期视为放弃。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管委会7002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资料准备。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现场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工作经历一栏请从高中开始完整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
(2)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教师岗位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按招聘公告《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4)按招聘公告《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提供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对已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认定地教育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证明;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的书面证明;
(二)缴费和递补。资格审查完成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现金50元/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委托办理。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前述证件资料外,还需出具正式的全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书需委托人和代理人亲笔签名并按红色手印。
三、防疫要求
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需佩戴医用口罩。
四、特别提醒
请每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认真、细致、全面阅读本公告,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供相关的资料或证明。
附件1:2023年教师招聘资格复审第二次递补人员名单.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