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笔试结果,现将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公告》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在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详见《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二、资格复审方式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县市人社局(以下简称资格复审组织单位)分级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资格复审组织单位在相关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三、应提供的材料
1.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并按资格复审组织单位公告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与岗位资格条件匹配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定向招聘“三项目人员”、退役士兵、随军配偶由资格复审组织单位统一到相关部门核实定向招聘身份,必要时请考生予以配合。
四、其他相关事项
1.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规递补。资格复审组织单位分别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资格复审组织单位。递补期间,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由资格复审组织单位依规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
2.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向资格复审组织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捺印)、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依据资格复审组织单位的记录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其应聘人员笔试卷面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须分别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资格复审组织单位在资格复审完成后,组织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要求等以相关官方网站正式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面试公告信息,做好面试准备。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21〕7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2〕7号)和《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5月15日。公告期间,广大考生和社会公众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有异议的,请于5月1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实名反映。反映的情况要详实具体,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718-8246709
附件: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