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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荆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8 16:17:12

根据《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荆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1.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体能测试结果确定,其中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照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按照1:1等额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1。

2. 松滋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岗(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8037)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且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核销该职位1个招录计划。

二、体检考察时间

1.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见附件2、附件3)分别于2023年5月6日和5月7日上午6:30前到荆州市民之家集合,地址为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与明珠大道交叉口东南角。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 考察时间:2023年5月8日—5月18日。

三、体检有关事项

1. 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体检费600元现金(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

2. 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24小时不做剧烈运动,不酗酒、熬夜等;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妊娠期、生理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

3. 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4. 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4),并遵照相关要求执行。

5. 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体检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体检结束后,招录机关将会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建议外地考生暂不要离开荆州。

四、考察有关事项

1. 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功能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以及市直各招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及相关要求由考察组与考生联系确定。全市考察工作于2023年5月18日前完成。考察前,考生需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有关内容可参考附件5)、无犯罪记录、社会信用记录(是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考察组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并协助考察组做好各项考察工作。

2. 体检、考察同步组织实施,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3. 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考生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与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716-8468193。 

附件1:荆州市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2:荆州市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5月6日)

附件3:荆州市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5月7日)

附件4:体检须知

附件5:考生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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