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关于印发〈随州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随人社发〔2020〕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2020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经市人社局核准,面向我县2020年招募的部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考核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随县事业单位岗位7个。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随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2020年通过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方式公开招募参加随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随县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审核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7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9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8室。联系电话:0722-3567537。
3.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 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随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三支一扶”聘用合同、“三支一扶”期满证书、年度考核情况等所要的其他各类材料),所有复印件须经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
3、考核聘用方式。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拟招岗位数时将采取面试方式,根据面试分数由高到低拟定考核对象(若开展面试,面试前发布公告,明确面试有关事项,并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不超过拟招岗位数时采取考核方式直接聘用。
五、考核
(一)主要内容与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考核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廉洁自律。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
(1)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3)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4)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6)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8)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形;
(二)考核方式
1、开展民主测评
考核对象服务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为工作单位及社区。主要了解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与考核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4、审核档案。审核考核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组织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六、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三)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为本次考核聘用的拟聘人员,在随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2020年度招募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未落实编制人员不约定试用期)、办理相关人事关系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不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
八、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考核聘用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次考核聘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
3、公开考核聘用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随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随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随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