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陵县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现将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见附件)
二、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
1. 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名额。
2.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时间
1.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上午8:00在江陵县人民医院广场集合(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楚江大道29号)。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有关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体检费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
2.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24小时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等;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妊娠期、生理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
3.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考察有关事项
1.考察工作由各招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通过查阅档案、个别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具体考察时间及相关要求由考察组与考生联系确定。
2.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考生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与中共江陵县委人才办联系。
咨询电话:0716—4737413,15027010130。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