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县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本县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需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证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本辖区内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由公安县教育局办理;本辖区内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范围内由公安县教育局代收申请资料转荆州市教育局认定。
三、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网报时间为4月6日至4月20日,均为系统开放日7:00—17:00。
申请人勿将网报延至最后一天,以免申报操作过多造成系统故障而影响申报。
四、认定对象
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之内的人员。
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号)要求,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按规定程序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相关专业师范生。
五、学历标准
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及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师〔2012〕4号)和《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职学校、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中专学历仅限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举办学前教育专业资格的中等专业学校。
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七、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体检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有体检结论和医师签名。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八、网上报名(第一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1.进入网报系统,阅读“申请人必读”,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2.“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
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3.“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4.“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1.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荆州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公安县教育局为现场认定点,代收申请资料);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选择“公安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2.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务必根据各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申报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以及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公安县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3.填写个人详细信息。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网报结束前,申请人选择“暂存”信息,可登录网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4.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请在“承诺人”处正楷手写签署本人姓名和日期。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5.提交信息。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注册成功及登录相关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6.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不慎泄露或被修改。
申请人须在认定机构要求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网上申报才能成功。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九、现场确认(第二步)
1.现场确认时间:4月10日至4月21日(有效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公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师资格认定专窗(公安县斗湖堤镇油江路122号)。
3.咨询电话0716-5222676或电子邮箱375343769@qq.com。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查看系统“申报提醒”及“注意事项”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按认定通知或公告要求携带各项需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交,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5.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参加体检,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历证书原件(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
7.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9.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申请人在规定确认时限内无法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点不予确认。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初审合格人员自行决定证书领取方式,选择邮政快递方式的须在公安县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出件窗口进行免费投递信息登记,未登记则无法免费投递。
个人承诺将记入国家征信平台。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无法取得教师资格。
十、体检(第三步)
由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现场确认初审合格人员方可领取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未使用认定机构发放的体检表、未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取得的体检结果将不被认可。体检前保持空腹(每天上午空腹体检),体检结果只对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有效。申请人完成体检即可自行离开,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收取并归档保存。
十一、审批、公示、制证、发证(第四步)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相关信息将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在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统一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务必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认定结果在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ongan.gov.cn)及“公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onganjiaoyu)发布。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