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派出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检察官助理)资格复审公告
附件:2023省考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派出院(非检察官助理)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派出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检察官助理)资格复审公告 | |
资格复审时间 | 2023年4月3日(周一)、4月4日(周二)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 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厦三楼多功能厅(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56号附1号,省检察院东侧),考生可乘坐15、66、72、556、625、723、804、811路等公交车至雄楚大道BRT珞狮路站下车。 |
职位取消、 合并、核减情况 |
14230201048000001职位核减招录计划1名。 |
考生须提供的 资料 |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学历学位。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留学回国人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4、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5、报考人员如已被其他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等,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我省公务员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隐瞒不报的视为不诚信。 |
其他事项 |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 2.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4.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工作安排请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信息。 |
联系电话 | 027-67888620 |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