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鄂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至4月3日(星期一),具体时间由各招录机关确定并电话通知考生。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由招录机关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折算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如某职位招录1人,有2名考生笔试折算成绩并列第3,则参加资格复审为4人)。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考鄂州市市直机关职位的考生,由市直各招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报考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职位的考生,由各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四、职位取消情况
鄂州市法院司法鉴定岗,职位代码:14230202005001036,计划招录1名,现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名,按照《公告》要求,未达到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取消该职位。
五、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学位。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由学校所在教务部门出具证明,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向审核单位提交原件,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定向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向招录机关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3.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
2.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