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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事业编制人员招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16:46:23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2023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于2023年4月8日、9日进行(各岗位面试安排详见附件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00前到达宜昌市峡州夷陵饭店(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云集路41号)五楼候考室。不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确认

请面试名单中的考生于4月2日(周日)16:3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并将《面试确认单》(附件3)发送至邮箱capzh@126.com。电子邮件统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如“4001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放弃面试者须填写《放弃面试声明书》(附件4),经本人签名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于4月2日(周日)16:30前扫描发送至邮箱capzh@126.com。电子邮件统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放弃面试声明(如“4001张三放弃面试声明”)。提出放弃面试的考生不再具备面试资格。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一天下午13:00—16:00到宜昌市峡州夷陵饭店一楼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各岗位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间详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资料包括:

1.接收应届毕业生

(1)应聘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5)成绩单(学校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6)就业协议书原件;

(7)除上述材料外,择业期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社会招聘

(1)应聘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①报考网络安全技术岗位的考生,需提供CISP或CISSP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从事网络安全相关工作经历满5年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船闸运行岗位的考生,需提供能够证明从事船闸运行维护、船舶调度、通信维护等枢纽通航管理一线工作经历满3年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考船闸修理工勤技能岗位的考生,需提供钳工、电焊工、起重工中级技能等级证书,起重机指挥特种作业证,起重机司机特种作业证(以上证书持有一种即可),能够证明从事相关技能工作经历满5年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枢纽通航管理一线经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能够证明从事船闸运行维护、船舶调度、通信维护等枢纽通航管理一线工作经历满3年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机械、电气类专业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的全脱产本科毕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能够证明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满2年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岗位要求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23年2月15日。

五、面试

接收应届毕业生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社会招聘岗位面试采取现场实操考核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未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接收应届毕业生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社会招聘网络安全技术岗位、船闸运行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社会招聘船闸修理工勤技能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六、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合格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为本岗位面试次日。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补检。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请考生保持手机或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按要求告知联系方式变动或电话无人接听,致使信息延误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拟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五)有关招聘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s://sxth.mot.gov.cn)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7-6962812、0717-6961261

监督电话:0717-6961391

(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2023年面试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面试安排.xls

附件3:面试确认单.doc

附件4:放弃面试声明书.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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