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退役军人事务部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备注 |
秘书局调研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125.8 |
徐嘉 |
124132050105720 |
|
陶萍 |
12413702330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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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美玲 |
124141090102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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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力尹 |
12415001060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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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彦君 |
12416101050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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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新闻宣传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112.7 |
陆瑶 |
1241110102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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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芳 |
124111120501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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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璞玉 |
1241111226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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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鑫 |
12411115010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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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建华 |
12413150320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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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司舆情信息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8.4 |
王亚飞 |
12411102340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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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愿愿 |
12411114040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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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震 |
124114011102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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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超强 |
12413607020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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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翊淳 |
12414221010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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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司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99.2 |
文庆英 |
12413728430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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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桃 |
124144020401720 |
二、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考生请于2023年3月28日(周二)下午4: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rensc@mva.gov.cn,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为“报考职位+姓名+参加(或放弃)面试”。
确认参加面试的,将本人签字的《面试确认书》(附件1)作为附件一并发送(文件名“报考职位+姓名+面试确认书”,扫描PDF格式或电子照片)。如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放弃参加面试的,将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2)作为附件一并发送(扫描PDF格式或电子照片)。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放弃声明,且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形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3年3月31日(周五)下午4: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以下复审材料原件扫描或清晰度较高的照片,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rensc@mva.gov.cn(邮件和压缩包标题为:资格复审材料+报考职位+姓名),收到回复邮件即代表我们收到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提供的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时信息不一致且无法说明缘由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此外,面试当天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带齐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我部留存,复印件上本人签名)。复审材料清单如下:
序号 |
材料名称 |
相关要求 |
文件命名 |
1 |
本人身份证 |
请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张纸上。 |
职位--姓名--身份证 |
2 |
公共科目 笔试准考证 |
请提供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确保内容清晰。笔试准考证丢失的,可截图并打印报名系统相关页面。 |
职位--姓名--笔试准考证 |
3 |
考生报名 登记表 |
请提供2份,一份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导出,不得修改,无需本人照片;另一份按照附件3的模板重新填写,更新到最新情况,并插入证件照,为Word格式,不超过2页。 |
职位--姓名--考生报名登记表系统导出(或重新填写) |
4 |
学历 学位证书 |
请提供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中): 1.境外获得的学历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职学历学位需附教育部学历、学位查询系统打印的学历、学位查询结果。 3.学历学位证书遗失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说明材料和教育部学历学位查询结果。 |
职位--姓名--学历学位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5 |
政治面貌材料 |
若考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请提供入党志愿书(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复印件需加盖存档机构、所在党组织印章或相关负责人签字)。无法提供入党志愿书的,可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说明材料,材料需注明本人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和转正时间,并加盖党组织印章或相关负责人签字。 |
职位--姓名--政治面貌材料 |
6 |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 经历材料 |
能体现满足职位要求的最低基层工作年限和相关工作经历即可,不要求提供所有工作经历材料(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中):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说明材料,并注明具体岗位、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2.在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同时提供满足2年的劳动合同和对应时间的社保缴纳记录。 3.多段工作经历累计满2年的考生,需附前续工作的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材料。 |
职位--姓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 |
7 |
人员身份类别材料 |
1.应届毕业生(含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学生证和加盖学校或学院就业部门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附件4),须在备注中注明培养方式。 2.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件或出入证件等能够证实身份的证件和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附件4),并注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材料。 3.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材料和最近一次工作的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材料。 4.自由职业或其他身份人员提供本人详细就业经历和最近一次全日制学习情况。 5.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
职位--姓名--报名推荐表(或工作证等) |
8 |
工作经历材料 |
报考办公厅新闻宣传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两年及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宣传传播相关岗位正式工作经历材料,如:如年度考核表、单位法人证书、劳动合同等约定的岗位职责或其他可公开的工作内容文档等,能说明工作内容和相应年限即可,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中。 |
职位--姓名--工作经历材料 |
注:1.除应届生外,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应在2022年10月前满足; 2.除特殊要求Word格式外,以上材料均为扫描PDF格式或者电子照片; 3.因客观条件影响导致考生无法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请尽早电话联系我们。 |
四、面试安排
1. 面试时间。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定于2023年4月12日(周三)进行结构化面试,上午9:00正式开始。
请面试考生上午8:00到面试地点报到,8: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 面试地点。退役军人事务部机关(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55号),在东门传达室登记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入部。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 体检。体检将于面试结束后次日上午进行,体检前三天忌酒、停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前一天限高脂高蛋白饮食,保证充足睡眠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接到通知的考生,体检当天早上需空腹前往体检地点(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 考察。对拟录用人选按1:1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1. 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需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结束后归还。
2. 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面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面试后请尽快离开考场,不得逗留,不得泄露考题信息。
3. 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复检)等环节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不安排接站,面试现场不提供车位,请保持通讯畅通。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联系方式:010-87933954
退役军人事务部人事司
2023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