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笔试违规违纪考生处理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发现的18名违规违纪考生作出如下处理:
一、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9人,给予所涉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一)给予5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216402312317、126423020909、216421352726、116423034717、216423142212
(二)给予4人《申论》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216402310319、216423234919、116423034719、116423034726
二、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4人,给予所涉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一)给予1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116423084708
(二)给予3人《申论》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326423010322、216402273422、216402312514
三、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的3人,给予所涉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给予3人《申论》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116421345626、116423041604、326423013612
四、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的2人,给予所涉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给予2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316421461329、31642146133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