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kaolu@cidca.gov.cn确认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考生XXX确认参加2023年度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XX职位面试”,填写并由本人签署确认函(附件2),确认函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扫描件。
(二)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3月24日下午17:00前发送扫描件至kaolu@cidca.gov.cn,并电话告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3月28日下午17: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按顺序编为1个文档(PDF格式),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kaolu@cidca.gov.cn,邮件标题为“职位代码+考生XXX资格审查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贴好电子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注明各学习阶段为全日制或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三)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四)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水平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需在备注栏中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表暂时不便提供的,可待进入考察阶段时再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材料。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
(一)时间
1.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安排如下:
面试时间 |
职位代码 |
4月6日上午08:30 |
200110001002、200110001003 |
4月6日下午14:30 |
200110001001 |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 |
职位代码 |
4月7日上午08:30 |
200110001001 |
4月7日上午10:30 |
200110001002、200110001003 |
2.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请提前30分钟报到。考试开始前10分钟仍未报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到地点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西北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集合签到。
(三)有关事项
1.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再取回。
2.面试人员需听从调度人员指挥赴相应考场考试 。中午未完成面试的考生在候考室休息。
3.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个人物品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送交本人,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离开。
4.考生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请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有关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
(三)体检
体检时间为4月12日上午,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1张一寸彩色证件照,体检费用由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承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10-86601834、86601833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人事司
2023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