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精神,现将2023年湖北省选调生(十堰市职位)招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共1天;开考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30。各职位面试时间见《2023年湖北省选调生(十堰市职位)招录面试时间安排表》(附件1)。
面试地点: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北京北路55号,夏家店方向),详见《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位置地图》(附件2)。
乘坐4路、57路在夏家店站下车,往北京北路方向步行约500米;乘坐16路、31路在市高级技工学校下车即到。
二、面试方式
面试按不同职位进行。同一抽签区的面试考生,当场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
面试人员名单及抽签区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湖北省选调生(十堰市职位)招录面试人员名单及抽签区安排》(附件3)。如对面试人员名单有异议,可向十堰市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0719-8665178)。
三、面试程序
1.考生根据面试时间安排,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于面试当天到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前报到(上午面试的考生于7:10前到达,下午面试的考生于12:10前到达)。经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后,有序集中带至考场抽签区。
2.抽签区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身份无误后,宣布考场纪律及考前注意事项。
3.抽签区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抽签。
4.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由引导员带到指定考场进行面试。
四、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应在面试前上网查看面试日程安排、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及抽签区。面试当天应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抽签区抽取面试序号。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抽签区的面试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3.面试时,面试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家庭人员的姓名及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当即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使用普通话作答。每次回答完面试考官的问题后,请说“回答完毕”。回答完全部考题后,需等候宣布面试成绩。
5.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6. 身份证遗失的面试考生,应提前向十堰市委组织部反映,并到公安部门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以上公告,请相互转告。
附件:1.2023年湖北省选调生(十堰市职位)招录面试时间安排表
3.2023年湖北省选调生(十堰市职位)招录面试人员名单及抽签区安排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