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中共襄阳市委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襄发〔2019〕8号)《关于印发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教发〔2020〕22号)《南漳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南办发电〔2021〕25号)等规定,面向国内普通全日制高校招聘高中(中职)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及范围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根据县委编办下达的招聘计划,南漳县2023年度招聘高中(中职)教师55名(校园招聘岗位表附后)。
(二)招聘范围
本次校园招聘范围主要为: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2022年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及中职文化课数学、物理、化学、政治、生物、地理、历史等紧缺学科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可放宽至2021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师范专业往届高校毕业生;中职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课教师应聘人员,可放宽至2021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汽修类专业往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生,吃苦耐劳、团结协作、乐于奉献,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能很好地组织和开展日常教育教学等工作。
4.身体健康,具备担任教师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以及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南漳县第一中学招聘条件:(1)省内为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师范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及省内外一本以上普通全日制师范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取得学位,应届生应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2)具备高中及以上专业对口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相应学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2.南漳县第二中学、南漳县高级中学招聘条件:(1)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师范类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取得学位,应届生应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2)具备高中及以上专业对口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相应学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3.南漳县职教中心招聘条件
文化课教师招聘条件:(1)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师范类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取得学位,应届生应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2)具备高中(中职)及以上专业对口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相应学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专业课教师招聘条件:(1)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的高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取得学位,应届生应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2)三年内取得中职及以上相应专业课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本县在职在编教师。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1日上午9:00开始--2023年3月27日下午17:00结束。
1、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3月21日下午3:00—6:00(招聘单位:南漳县第一中学、南漳县第二中学、南漳县高级中学、南漳县职教中心)。
2、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招聘单位:南漳县第二中学、南漳县高级中学、南漳县职教中心)。
3、湖北大学:2023年3月22日下午3:00—6:00(招聘单位:南漳县第一中学、南漳县第二中学、南漳县高级中学、南漳县职教中心)。
4、长江大学:2023年3月23日下午3:00—6:00(招聘单位:南漳县第一中学、南漳县第二中学、南漳县高级中学、南漳县职教中心)。
5、三峡大学:2023年3月24日上午9:00—12:00(招聘单位:南漳县第一中学、南漳县第二中学、南漳县高级中学、南漳县职教中心)。
6、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3月25日上午9:00—12:00(招聘单位:南漳县第二中学、南漳县高级中学、南漳县职教中心)。
7、其他高校应聘人员按以上时间就近到现场报名。
8、各招聘学校联系人员及电话。
县第一中学:涂老师13995705422 QQ:18631396
县第二中学:宋老师13972091557QQ:1282815646
县高级中学:冯老师19971927268QQ:383580464
县职教中心:汪老师18972277136 QQ:297060325
9、监督电话。
教 育 局:(0710)5245926、5233407
人 社 局:(0710)5243809
县委编办:(0710)5231929
(二)招聘方式:实施校园招聘,深入到相应高校现场招聘,签订意向性协议,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三方用人协议。
四、校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组织的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带齐资格条件中所需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查(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二)面试考核。初审通过后将集中安排时间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三)体检、考察。面试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南漳县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南漳县委编办办理编制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在应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起始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第一份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
南漳县人社局
南漳县教育局
南漳县委编办
2023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