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3〕2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县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现将竹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3年竹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其中新机制初中教师岗位25名,新机制小学教师岗位8名,自主招聘小学教师岗位52名,幼儿园教师岗位20名。具体学段学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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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机制初中教师岗位
(二)新机制小学教师岗位
(三)自主招聘小学教师岗位
(四)幼儿园教师岗位(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新机制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以《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准。
(二)报考自主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应是竹山县户籍。
4.报考自主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7月10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报考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岗位须专业对口,其中信息技术学科专业为计算机类、体育学科专业为体育学类、音乐学科专业为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科专业为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于2023年7月10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7.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竹山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按照《通知》中的报考程序和步骤进行。
四、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以《通知》为准。
2.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71号)精神,结合十堰市实际情况,新机制教师、幼儿园及地方自主招聘的教师均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为4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入围初步人选。
3.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依据省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面试初步人选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将该岗位剩余招聘计划调剂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学科岗位,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县委编办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为: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照片2张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未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人员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初步入围人选名单下发后,县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
4.面试。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讲课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重在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才艺技能,以展示才艺方式进行(具体展示项目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六、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待业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出现自动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人社局:4224621;县教育局:4220153),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起薪手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项
1.对在参加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经查实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本次应聘或聘用资格。
2.考生应及时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专栏和《今日竹山网》发布的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落实好常态化防控要求。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