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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22 12:08:35

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报考指南

一、考试信息发布网站

湖北省人社厅官网的“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http://www.hbsrsksy.cn/hbksy/004/004002/004002001/subjectKs1.html)是此次招聘信息的官方发布平台。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以下简称《公告》《岗位表》《考试大纲》)等信息。

2月24日至3月1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每日发布岗位报名人数统计信息,供应聘人员参考。3月2日不再发布。请广大报考人员尽早报名,避免在3月2日因人数过多导致网络繁忙影响正常报名。

二、关于招聘对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三、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一)《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先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认证成功后才能选报岗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并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备注说明。

(五)《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六)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五、考务技术事项

(一)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文档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二)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报名时须在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后上传,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上传。

(三)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名时间为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3月2日17:00后,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四)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23140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7-87710491。

六、考试费用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缴费时间为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注意。报考《岗位表》中“考试类别”一栏显示“免笔试”的人员,不缴纳此次统一笔试费用,无需缴费操作,资格审查通过即为确认报名。

(二)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提示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进行申请操作。

七、参加笔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每年均有考生因此未能进场,务请广大考生高度注意。

(二)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三)4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八、考试成绩排名规则

(一)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

(二)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以及“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九、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

(二)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十、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省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考察的具体内容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备考提示

(一)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这些能力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难以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人员应熟悉《考试大纲》,并结合岗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十三、其他

(一)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可按有关规定应用于相关地方、事业单位的其他招聘引才活动。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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