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西塞山区社会治理信息中心拟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共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品德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要求;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打字速度不低于60个正确字/分钟。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2名,调派至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具体报考条件为:
1. 报考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2.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6.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雇员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8日。
(二)报名地点:西塞山区人民法院411室。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西塞山区社会治理信息中心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原件1份;(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3)一寸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初审和测试: 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材料初审,并测试打字速度及正确率。根据打字速度的测试结果,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打字测试结果从高到低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和聘用
参加考试的人数应达到岗位数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招聘岗位。面试时,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一致时,设立最低面试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5分。
(一)面试。面试由西塞山区人民法院组织进行(面试题本由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组织封闭命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体检及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察时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聘用与待遇。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人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管理,岗位聘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期间,薪酬待遇为年均5万元,含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韵
联系方式:0714—6301528
《西塞山区社会治理信息中心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