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荆门市外语学校部分大学毕业分配生安置问题,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鄂教师〔2021〕1号)《荆门市外语学校人员安置方案》(荆教组发〔2022〕4号)精神,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荆门市外语学校部分大学毕业分配生实施专项招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
2003-2006年经市教育局同意,荆门市外语学校自主招聘(开具了派遣证和报到证,由市教育局、考生毕业学校、荆门市外语学校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且一直在该校(含湖北荆门外语学校)任教的19名大学毕业分配生。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符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4.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共专项招聘公办教师19名,设置中学(含初中和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生物、历史、体育、美术等学科共19个岗位,具体见《荆门市外语学校专项招聘大学毕业分配生岗位表》(附件1)。
四、录取办法
专项招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设置为1:1,以专业水平测试形式确定拟录用对象,专业水平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为100分,面试以“说课”形式进行。专项招聘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即可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荆门市人事考试网、荆门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条件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3日。
2.报名地点:荆门市教育局人事科。
3.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对象认真填写并上交《荆门市外语学校专项招聘大学毕业分配生报名表》(附件2),以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复印件资料,市教育局人事科安排专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收集报名资料。
(三)测试
1.测试时间:2023年1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
2.测试地点:荆门市教育局
3.测试过程:
7:50 点名;
8:00-9:30 笔试;
9:40-9:50 面试抽签;
10:10-12:00 面试(每人备课时长不超过20分钟,说课时长不超过10分钟,评委现场评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体检和考察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确认为测试合格对象,市教育局按照测试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招聘对象目前所聘岗位落实薪酬待遇,未确定岗位人员按照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对应的最低档(如取得中级职称则聘至十级岗位,初级职称则聘至十二级岗位)落实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监督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由荆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人社部门监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荆门市教育局人事科0724-2336724
监督电话:荆门市人社局事业科0724-2332968
附件:
1.荆门市外语学校专项招聘大学毕业分配生岗位表
2.荆门市外语学校专项招聘大学毕业分配生报名表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