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兴山县2020年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招聘对象为2020年招募选派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本次招聘岗位为我县事业单位,共6个岗位,招聘6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2年11月30日9:00至17:00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13室报名。
2.报名需提交资料: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兴山县从2020年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中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确保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服务单位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在《兴山县2020年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实表现情况”栏中对报考人员作出综合评价。服务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并在“服务所在主管部门意见”栏中签署意见。
(二)考核
县人社局组建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科学、合理、详细的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现实表现、优缺点以及聘用意向,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报名人员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公示
综合“三支一扶”人员考核、体检等情况,县人社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对象,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按照人岗相适、学以致用的原则分配工作单位,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附件:兴山县从2020年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中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