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及《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2〕3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考核聘用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考核聘用
二、招聘岗位适用范围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2020年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县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我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体检
县人社局对拟考察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六、考察
在规定期限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拟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拟聘对象确定后,县人社局通过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对拟聘对象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对象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二)聘用:各招聘单位以县人社局下发的同意备案文件为依据,办理聘用人员入职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在拟聘人员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八、防疫措施
相关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县人社局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宣恩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公告、体检、考察、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宣恩县人事考试中心 0718-5848929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4日
附件:宣恩县考核聘用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