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竹山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在我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专项招聘已完成面试,将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现就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已参加面试的考生。
二、体检相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2年11月2日上午8:30至体检结束。
体检地点: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
(二)注意事项
1、2022年11月2日上午8:30点名。请体检对象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准时到达竹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大门前集合,由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带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费400元(现金支付,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一支黑色水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体检时需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检医院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4、体检项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5、体检后,考生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7、体检时需领取调档函的,请考生提前予以确认。
三、考察工作相关要求
1、体检结束后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考察工作小组确定。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时间以考察组电话通知为准,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等候考察组通知,配合做好考察工作。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请及时与竹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719-4224621。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