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石首市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与资格复审对象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对象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职位计划与资格复审对象比例达不到1:3时,该岗位考生直接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综合应用能力》和《医疗卫生专业基础》两科笔试原始成绩之和达不到160分的考生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2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石首市卫生健康局七楼会议室(建宁大道586号),联系电话0716-7819115。
三、资格审查人员提供材料清单
请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本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下列材料集中审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半虚贴1寸彩色照片3张)
2、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注册、打印,二维码要在有效期内)
4、执业资格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岗不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乡镇卫生院据实出具的在岗不在编人员的工作年限证明(主要负责人签名并盖有公章),并附实发工资2020年8月至2022年8月份每个月的工资表原件。
7、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报名考试本人签名,同时按1至6的顺序整理。
四、有关要求
1、原则上须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的,经卫健部门同意,可委托他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复审,但同时必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须提交书面放弃说明)、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电话通知,不再另行公告),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即取消其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
4、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必须戴口罩并出具健康码及行程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复审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石首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hishou.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持续关注相关信息。
附件:石首市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x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首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