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漳县城市(城镇)运行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南漳县城市(城镇)运行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拟递补胡本伟等13人为南漳县城市(城镇)运行管理中心聘用对象,参加了2021年度南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被聘用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
南漳县城市运行管理中心2022003岗:胡本伟、宋健
南漳县城关镇城镇运行管理中心2022004岗:王路遥、王凡
南漳县武安镇城镇运行管理中心2022005岗:胡琼
南漳县九集镇城镇运行管理中心2022006岗:孙远林、樊欣怡
南漳县薛坪镇城镇运行管理中心2022009岗:李明娟
南漳县板桥镇城镇运行管理中心2022010岗:刘书源
南漳县东巩镇城镇运行管理中心2022012岗:董瑞锋、田美君
南漳县肖堰镇城镇运行管理中心2022013岗:申灵俊
南漳县经济开发区城镇运行管理中心2022014岗:曾川
二、体检
(一)时间地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1张2寸登记照,于10月18日7:20佩戴口罩到南漳县人社局院内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710-5237687。
(二)注意事项。请规律生活(限高脂、高蛋白饮食)和注意休息、不饮酒,避免疲劳,体检前一天晚上8时开始禁食。体检当时空腹检查,不饮水、不进食(含饮料)直至抽血等相关体检项目结束。若有怀孕或特殊情况的,事先报告按程序处置。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行负担(请自备现金),直接向体检方交付。
(三)体检流程。体检中心填体检表→拿就诊卡医生开单缴费→到相应科室体检→交体检表到体检科。
(四)纪律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后需复检的,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函调的形式进行。考生须于10月24日前向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提交以下资料:
一是考生在体检结束后七日内调取个人档案,如需开具调档函的考生,于体检结束当日,到南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档案室413开具,咨询电话0710-5245190;
二是银行征信记录(https://ipcrs.pbccrc.org.cn/,报告申请后在24小时内生成)。
三是无犯罪记录证明(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需要协助政审函的考生请于体检结束当日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303室开具)。
四、疫情防控
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按以下要求参加体检、考核。
1、自觉遵守南漳县疫情规定,对从我省确定的管控区域在、来(返)鄂人员,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等相关手续参加体检、考核。
2、参加体检、考核人员,持健康码“绿码”、“绿色”行程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参加体检考核。
3、做好个人疫情防护,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在漳期间尽量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尽量不聚餐聚会,严格遵守三天两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
4、注意个人卫生,体检、考核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体检、考核工作,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体检、考察期间要采取合适的方式出行,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体检、考核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在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6、体检、考核期间,体检、考核人选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7、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体检、考核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体检考核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关注即将前往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应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
8、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有关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