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注册资本50亿元,是江夏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属国有独资公司,是江夏区大力推进“产业兴区、创新活区”的战略实施载体,是助推江夏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经济增长新引擎。
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拟面向全国招聘高层次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拟面向全国招聘高层次人才:建筑师、土建工程师、预决算人员、风控经理(风控审计方向)、法务、会计税务岗、招商专员、项目经理、风控经理(金融业务方向)、投资经理9个岗位,共计12人。(详见附件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应聘程序
(一) 发布招聘公告
在江夏人民政府政务网站(www.jiangxia.gov.cn/)、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其公众号“武汉掌上人才”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在线报名: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招聘公告”页面,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点击“立即申请职位”,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并在创建简历首页的上传附件处“点击上传”,上传所需附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需上传附件材料如下:
1.本人学历学位证及学历认证(国内学历请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认证,国外学历请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工作经历证明;
3.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4.职(执)业资格证;
5.奖励文件、获奖材料等;
6.其他岗位相关的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请汇总在一个文件夹内,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三)人选确定
通过简历筛选、初试、资格复审、复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四)初试、资格复审及复试
初试及复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复试环节。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复试成绩进行排名。
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及体检
全方位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拟入职人员须统一前往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岗位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及聘用管理
对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立即录用,按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为综合年薪20-40万元左右,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按照我区最新防疫政策执行,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告为准。所有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对不服从防疫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掌上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027-83363007,027-83363008。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责任编辑:格格木)